近日,青島兩部門發出通知,優化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和一次性安家費審核發放。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優化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和一次性安家費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上合示范區綜合部、自貿片區黨群工作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規定,“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睘樽龊霉ぷ縻暯?,進一步優化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2023年1月1日以后畢業的國內高校畢業生,在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和一次性安家費時,無需再提供就業報到證相關材料。
二、對于2023年1月1日前畢業的國內高校畢業生,在申請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和一次性安家費時應按照《關于實施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21〕1號)《關于實施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21〕2號)有關規定上傳就業報到證相關材料,因故不能提供的,須由申請人提供情況說明,承諾情況屬實并簽字后上傳申報系統。
2023年1月1日以后申請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和一次性安家費的,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最新規定做好本區(市)補貼審核發放和政策解釋工作。
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